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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园林绿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于2016年3月25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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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园林绿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上)
(2016-03-31)关闭

第一章 森林防火部分
第一条  违反《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对个人分为“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对单位划分为“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二条  违反《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对个人处划分为“200元以上700元以下”、“700元以上1400元以下”、“14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对单位划分为“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6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7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三条  违反《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对个人分为“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对单位划分为“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四条  违反《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五条  违反《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3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4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六条  违反《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对个人分为“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二个基础裁量阶次;对单位划分为“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下”、“2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二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七条  违反《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对个人分为“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二个基础裁量阶次;对单位划分为“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下”、“2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二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八条  违反《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第七条规定,有在防火区吸烟、燃放烟花爆竹、施放孔明灯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行为的,依据《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由区县园林绿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二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九条  违反《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企事业单位、旅游项目开办者未按照本市森林防火设施建设规范建设或者配备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的,依据《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由区县园林绿化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处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十条  违反《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拆除森林防火设施设备、标识的依据《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由区县园林绿化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00元以上2500元以下”、“2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二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十一条  违反《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不接受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者对用火的管理、要求和检查,引起森林火灾的,依据《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由区县园林绿化行政部门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二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十二条  违反《〈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在森林防火期内,组织大型群众活动未采取防火措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方案采取防火措施,尚未造成森林火灾的,依据《〈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由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二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二章  林木种苗部分
第十三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生产假、劣林业种子尚未销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责令停止生产,没收种子,吊销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A档,裁量幅度为“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5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十四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营假、劣林业种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责令停止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A档,裁量幅度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有违法所得的划分为“5倍”、“5倍以上10倍以下”、“10倍”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没有违法所得的划分为“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5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十五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主要林木商品种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第(一)项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3万元”罚款四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十六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租借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主要林木商品种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第(一)项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有违法所得的划分为“1倍”、“1倍以上3倍以下”、“3倍”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没有违法所得的划分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3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十七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规定生产主要林木商品种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第一项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并处以罚款,可以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3万元”罚款四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十八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林木种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有违法所得的划分为“1倍”、“1倍以上3倍以下”、“3倍”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没有违法所得的划分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3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十九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租借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林木种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有违法所得的划分为“1倍”、“1倍以上3倍以下”、“3倍”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没有违法所得的划分为“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3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二十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规定经营林木种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可以吊销种子经营许可证。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有违法所得的划分为“1倍”、“1倍以上3倍以下”、“3倍”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没有违法所得的划分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3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二十一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境外制种的林业种子在国内销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有违法所得的划分为“1倍”、“1倍以上3倍以下”、“3倍”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没有违法所得的划分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2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二十二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营的林业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C档,裁量幅度为“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2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2000以上1万元以下”、“7000元”、“1万元”罚款五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二十三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营的林业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C档,裁量幅度为“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属于没有标签的划分为“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3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7000元”、“1万元”罚款五个基础裁量阶次。属于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货值金额不足5万元的划分为“1000元”、“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3000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货值金额5万以上不足15万元的划分为“2000元”、“2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4000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货值金额15万元以上的划分为“3000元”、“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5000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属于转基因植物品种的划分为“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1万元”罚款两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二十四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伪造、涂改林业种子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C档,裁量幅度为“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1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二十五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条规定,林业种子经营者在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C档,裁量幅度为“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1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二十六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者在劣质林内、劣质母树上采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责令停止采种行为,没收所采种子,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倍”、“1倍以上3倍以下”、“3倍”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二十七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未经市园林绿化局批准,收购珍贵树木种子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规定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收所收购的种子,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2倍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倍以下”、“1倍以上2倍以下”、“2倍”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二十八条  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林业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责令停止试验,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5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进行非检疫性病虫害接种试验的划分为“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5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进行检疫性病虫害接种试验的划分为“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5万元”罚款两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二十九条  违反《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林木种质资源的,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有违法所得的划分为“1倍”、“1倍以上3倍以下”、“3倍”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没有违法所得的划分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2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三十条  违反《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者采伐本市重点保护的天然林木种质资源的,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林木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有违法所得的划分为“1倍”、“1倍以上3倍以下”、“3倍”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没有违法所得的划分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2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三十一条  违反《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为良种经营、推广或者以试验、示范等方式作为良种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主要林木品种的,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责令停止作为良种经营、推广,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1.5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5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三十二条  违反《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规定,未按规定制作、保存林业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C档,裁量幅度为“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属于制作档案不符合规定的划分为“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2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6000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属于未制作档案或者档案保存期限未达到规定期限的划分为“1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6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1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三十三条  违反《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市园林绿化局同意,在本市作为良种推广相邻省市审定的,属于本市主要林木品种的,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停止作为良种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1.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3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三十四条  违反《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同一个林木品种在经营、推广过程中,未使用同一个名称的,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C档,裁量幅度为“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1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三十五条  违反《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经营、推广的主要林木良种未使用审定公告确定的品种名称的,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C档,裁量幅度为“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1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三十六条  违反《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重点造林项目、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造林项目中,未根据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计划使用林木良种的,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并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3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000元以下”、“5000元以上1.5万元以下”、“1.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三十七条  违反《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伪造“林木良种证书”的,依据《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由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林木种子管理机构没收伪造证书,并可以处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内的罚款,但最多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有违法所得的划分为“1倍”、“1倍以上3倍以下(不超过3万元)”、“3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没有违法所得的划分为“500元以下”、“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1000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三十八条  违反《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生产、加工、包装、检验和贮藏林木种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未规定的,依据《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可以并处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属于非经营活动的,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属于经营活动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有违法所得的划分为“1倍”、“1倍以上3倍以下(不超过3万元)”、“3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没有违法所得属于非经营活动的划分为“500元以下”、“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1000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没有违法所得属于经营活动的划分为“5000元以下”、“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1万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三章  植物检疫部分
第三十九条  违反《北京市林业植物检疫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未办理《产地检疫合格证》或者《植物检疫证书》的,依据《北京市林业植物检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由林检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00元”、“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四十条  违反《北京市林业植物检疫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调运人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依据《北京市林业植物检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由林检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2000”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四十一条  违反《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规定,由林检机构责令改正,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A档,裁量幅度为“5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0元以上1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2000”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四十二条  违反《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未依照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林业植物产品的,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的规定,由林检机构责令改正,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A档,裁量幅度为“5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0元以上500元以下”、“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四十三条  违反《北京市林业植物检疫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调运人擅自开拆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包装,调换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依据《北京市林业植物检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由林检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2000”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四十四条  违反《北京市林业植物检疫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调运人擅自改变林业植物或者其产品规定用途的,依据《北京市林业植物检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由林检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2000”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四十五条  违反规定,引起疫情扩散的,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林检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5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0元以上500元以下”、“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四十六条  违反《北京市林业植物检疫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调运人擅自开拆检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封识的,依据《北京市林业植物检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由林检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2000”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四十七条  违反《北京市林业植物检疫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调运人变造、骗取林业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依据《北京市林业植物检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由林检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2000”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四十八条  违反《北京市林业植物检疫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承运人擅自承运不具有《植物检疫证书》或者《产地检疫合格证》的应施检疫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或者所持证件超过有效期的,依据《北京市林业植物检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由林检机构责令补检,可以并处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200元以上300元以下”、“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二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四十九条  违反《北京市林业植物检疫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承运人擅自承运所持证件与承运货物不相符的应施检疫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依据《北京市林业植物检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由林检机构责令补检,可以并处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200元以上300元以下”、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二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五十条  违反《北京市林业植物检疫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未按照《检疫处理通知单》的要求对受污染的林业植物或其产品、相关运载工具或者存放场所进行处理的,依据《北京市林业植物检疫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由市林检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五十一条  违反《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造林的,依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除治、赔偿损失,可以并处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五十二条  违反《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发生森林病虫害不除治或者除治不力,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依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除治、赔偿损失,可以并处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确定了“2000元罚款”一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五十三条  违反《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隐瞒或者虚报森林病虫害情况,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依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除治、赔偿损失,可以并处罚款。该项适用基础裁量B档,裁量幅度为“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确定了“2000元罚款”一个基础裁量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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